各承贷部门接受借款人贷款业务咨询,且应通过面谈等方式详细了解借款人的贷款意向,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提出贷款建议,包括贷款品种、贷款担保方式、贷款年限等,并一次性告知相应贷款资料。
借款人除提供中心规定的购房资料和担保资料外,还需提供借款申请人身份资料,包括借款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户籍证明、婚姻关系证明、工资收入证明等。
各承贷部门应积极储备贷款项目,接受项目个贷的咨询,跟踪宣传中心贷款政策,了解项目的建设手续和工程进展情况,对基本符合中心贷款政策项目要主动和贷款单位协商,推进项目备案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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